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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 on 2010.09.25, 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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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今天,从两点钟到晚上十点钟就是流水线一般的日程。主课-瓦格纳歌剧选修课-5重奏排练-指导-studio class(中文不知道怎么说)。好容易到了10点钟,歇口气,酒吧里和朋友喝点啤酒。
昨天刚说完郎朗,今天就从朋友口中听到他们认为郎朗是多么“低级”的钢琴家云云。还有就是,昨天一个教授的课上只有1/4人出席,剩下的全去听郎朗的大师班了,气得这位教授要求所有旷课的同学下周要交一篇5页的论文阐述郎朗的大师班为什么这么值得去。
哈哈。我觉得挺好笑的。关于郎朗,我们听到的总是人们是特别有激情地喜欢,或者特别有激情地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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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这两天特暖,我打算下礼拜开车去新泽西州郊游。虽然我很喜欢纽约,但是总是要出去走走。也许会再到拉赫玛尼诺夫的墓去瞻仰一下。
这礼拜挺累的。需要多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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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 on 2010.09.23, 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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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说起他,谁都有自己的看法。学钢琴的,不懂钢琴的,专业的,非专业的,谁都有点自己的评价。今天他来我们学校做大师班。所谓大师班,也许也是从李斯特大时候开始的一种形式。说白了就是公开课。听完了这3个小时,让我感到不得不写一些对他的感受。
最近一次听郎朗,应该是他的贝多芬协奏曲的录音。我觉得他录的贝多芬我不是太能够接受。和我想象的贝多芬有些背道而驰;听到的都是郎朗,而贝多芬的声音似乎被淡化了,埋没了。那种为命运而呐喊的声音变成了一种华丽的炫耀,个人的抒情。
但是我记得第一次听到他弹的Abbegg Variations和Wanderer Fantasie的时候。Abbegg Variations的前几个音一下子就把我紧紧地抓住了,那真是一种魔力。Wanderer里面,尤其是慢板的地方,那种魔力又一次出现。当然还有听他现场音乐会,演奏到匈牙利狂想曲的时候(其实我真的一点也不是匈牙利狂想曲的拥护者)那种从他演奏里感受到的,似乎被灌注到身体里每一条血管里的那种激动,是从未有过的。
是的,他眼珠子有的时候是瞪得太大了,腿踢得太高了,手舞足蹈太滑稽太多余了,手弹琴的时候没有架子,不尊重原作者等等等等。可是,有一点,他弹琴的时候你根本不可能离开他的音乐思路,挥挥手,走向另外一个方向。不提对作品的研究,单说他对音色的把握是很少有人能够达到的。尤其是在意想不到的颜色悄然展现的时候,那种感觉完全就是魔力。只能如此形容。
叔本华(A.Schopenhauer)认为音乐是艺术的最高体态,高于绘画,文学,雕塑;因为它是抽象的艺术,是人类情感最直接的表达,不像绘画等借助客观形态来表达主观意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听完Radu Lupu的贝多芬第三钢琴协奏曲第二乐章的仅仅第二个音以后,我的泪水就无法控制地流下来。
不管有人会多么讨厌郎朗,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他对音乐的热爱以及他的看似无限的激情和极其丰富的想象力真的很是让我敬佩。
另外一点,就是他对中国甚至亚洲文化做出的贡献。
我从来没有见过有音乐学院会把最大的音乐厅拿出来做大师班,尤其是钢琴大师班。在美国和加拿大(欧洲我没去过),声乐是件非常受人欢迎的艺术 – 这和西方音乐史有着很直接的联系。上流社会总是对歌唱家或与声乐有关的活动报有极大的热情;对钢琴相比之下就少一些(或很多;这跟地域也有关系)。那么,郎朗来了,最大的音乐厅里坐满了人;有些看似是纽约上流社会的一些男士女士,华人西人,学生里有钢琴专业的和非钢琴专业的。在30年前,就算是10年前,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中国音乐家能够在美国,在纽约,如此受欢迎么?在郎朗成名的同时,他让世界多看看中国,他把中国作曲家的作品介绍给世界。
如果你是一个听古典音乐仅仅为了寻求理性,知性的满足的人,当然你会对郎朗产生反感。但是音乐的目的是什么?我认为最终还是去感动别人,不论你做的摇滚,金属,流行还是古典。那么如果你想被感动,不妨偶尔听听郎朗。他玩的不仅仅是音乐,而是魔术,是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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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 on 2010.09.23, 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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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纽约今天热到30度,晴朗的天空在一个不注意的时候,一个当我再琴房里无意从手边看出去的时刻,悄然淅沥起来。
突然,路上的人少了。黄色的出租车拽着它们黄色的灯痕在雨里跑过。中秋节,我想起了家,我想起了北京夏天雨后的夜晚。
北京夏天雨后的夜晚特别的温柔。空气里有种暗暗的馨香,而这种味道无论在相隔多久的重逢里都是特别的可爱,特别的亲切。而现在的北京是什么样子的呢?北京的秋天,十年未见。
和爸妈在电话里三方通话,一个电话把三个国家的一家人连在一起。登高,赏月,饮酒,最重要的还是拥有亲人的快乐。
也祝你中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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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 on 2010.09.07, 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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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所谓“秋天”的第一天。在一个开给所有选室内乐课的同学们的一个会上,我们被勤恳地告诫,你们身边落座的这些同学们可能就是你以后的同事。要搞好人际关系,多参加活动,多认识人,为以后的职业生涯铺好路,云云。
事实是,我特别不能够为了搞好人际关系而搞好人际关系。
在我眼里,为了争取以后的一点实际好处而让自己内心受委屈是件特别叛徒的事情。

昨天去唐人街买了条黄花鱼。睿说,唐人街又让我感到好像身在中国。我说,中国才不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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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 on 2010.07.13, 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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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玫瑰茄是一种花,干花可以泡茶。至于它的别的功效我就不说了 – 因为我也不熟悉, 只来把它当茶说。
6月份的丽江人头攒动,白天夜晚都是人,还都是花里胡哨的(女)人。到达的前几天,丽江总是阴云密布,随时都会一点也不吝啬地抛下些雨水。一天早晨我独自前往木府参观,在参观完转回大门的途中不巧又是嘀嗒小雨。我正好走到了木府里一个品酒的休息处,看到那里正在介绍“木老爷”酒 (用高海拔苦荞酿成的当地的一种白酒),随性要了一盅,独自品尝。这时一名30来岁的汉人男子走来,说,你应该加点冰试试,口感会更不一样。我于是加了一点,一品入口,没想到会是如此甘甜,一点也不像干喝的那样烈,品起来就像干邑。他介绍给我说,这白酒是中国唯一能加冰喝的白酒,他是部门经理。
这么聊着就认识了。后来他邀请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在丽江就是这么容易交朋友。
我与Eric准时赴约。他和另外一个帅气的纳西小伙(后来我知道他比我还小一岁)带我们到了大研古城外的一家纳西土家餐馆。长话短说,我和Eric在那里喝的太高兴,而我从来不怎么喝酒,尤其是他们土家酿的白酒。在纳西人热情的敬酒里,我根本没意识地喝得太多了。
所以,回到客栈就吐。吐得比较惨不忍睹。
清晨,起床后发现胃好像吐得透支了,什么也吃不下去。下午时分,和Eric逛到一条小巷里的Well Bistro,坐下,偶尔看到茶水单上有种花茶叫玫瑰茄,它的功效里简单地提了一句“醒酒”。试试吧,没有什么比吐更差的了。一杯茶,一小蝶冰糖被端上来,酒红色的茶水看着特别温馨。
这种茶很酸,一定要加糖或蜂蜜,饮用起来酸甜,有点像北京的酸梅汤。
我们打开棋盘,对弈,饮茶,几个小时过后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胃感觉好多了,甚至完全没有问题了。所以,从此我就对玫瑰茄情有独钟。
当然,不一定要在醉酒后饮用,这种茶含有很高的维C,据介绍还有养颜等功效。我特地在离开丽江之前买了点产自云贵高原的玫瑰茄,现在它在我纽约的行李里面。搬家时一定不忘拿出来放进厨房壁柜,有机会你来我家做客一定要尝尝我的玫瑰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