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红酒可以驱走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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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现在真的会在写这些字的时候喝着半杯。
本来是这样想的,洗完澡,又不这样想了。
是的,这是我新博客的第一篇。自从旧的博客被迫关闭以后,我就没有再找别的 – 一直到憋着太想写点什么时候,来吧,新博客。
我参加了一个探戈组,每周一都去跳。我喜欢么?非常喜欢。我非常喜欢探戈,这种在没有语言中最直觉最深沉的沟通。
下午和朋友去看望一位住进精神专科的朋友。他很好,看似;房间里是淡淡的绿色,落地的窗户看出去是多伦多塔和安大略湖。我问他还作曲么,他顺手捏了一篇纸,作,我这还作着一首“Ontario Ragtime“呢。
晚上在朋友生日聚会的一个酒吧里,我陷在硕大的沙发里,在暗淡的黄色灯光和周围不停的笑声,谈话声和照相机的闪光灯中,目光模糊,跳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杯martini后,我和他们要继续去舞厅里跳舞的人们道别,祝贺我女朋友22岁的生日,走出了温暖昏暗的房间。外面,好似白昼。风让我清醒。我和一个也要回家的意大利男中音朋友一同走向地铁站,他说他高中的时候和一个在迈阿密的女孩相爱,并且维持了一年的长距离恋情 -直到有一天她破碎了他的心。
对不起我并不是想写些令人伤感的东西。
爱是什么?
我爱花儿,探戈,和大提琴。
人家说拉大提琴很性感,因为它是在两腿之间演奏的乐器。我说拉大提琴很性感,因为它是演奏时离心脏最近的乐器。
送你一朵夏天开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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